作者:秘书处发布时间:2024-07-18 16:45:21
收藏依据文件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申报日期 |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 |
联系方式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010-55520841 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010-82176966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010-82176996 |
支持方向 | 进一步发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融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专精特新梯队企业更好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申报时在板的企业,根据其融资金额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条件要求 | 中小企业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且申报时在板的企业。同时,企业需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服务流程 |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4年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奖励-立即申报”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4年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入板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奖励-立即申报”进行政策申报,逾期未完成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
政策来源 | https://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407/t20240715_37502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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