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秘书处发布时间:2022-05-12 18:24:55
收藏近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对外征求意见,条例将北京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条例》共九章五十八条,分别从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经济安全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本市的数字经济工作进行法规制度设计,其中有4个章节涉及区块链的发展。
首先是数字基础设施,《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指出,本市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隐私计算、城市空间操作系统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通用算法、底层技术、软硬件开源等共性平台,建立领先的新技术能力支撑体系。
其次是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条例》提出通过资金、项目、算力等方式,支持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和开源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条例》提出通过数字贸易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来推动产业数字化,一方面是支持发展跨境电商、跨境物流和跨境支付,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构建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和基于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支撑平台,推动数字贸易交付、结算便利化。
另一方面是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物联网、遥感监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应用,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物流以及乡村治理的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创新发展。
最后是数字化治理,《条例》指出,市、区城市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领域相关工作,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开展城市运行生命体征监测,在市政管理、城市交通、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实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联动。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公共数据和各领域监管系统,推行非现场执法、信用监管、风险预警等新型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
以下是文件原文: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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